全国宣传贯彻《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视频会议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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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1-02-25 1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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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 2月24日,全国宣传贯彻《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视频会议召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围绕贯彻实施好《条例》,分析形势、明确任务,推动排污许可工作迈上新台阶。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出席会议并讲话。 黄润秋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大力推进排污许可制度改革。党的十八届三中、五中全会以及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都对建立统一公平、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制度提出明确要求。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凸显了这项制度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意义和重要作用,为坚持和完善排污许可制度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黄润秋指出,今年1月24日,李克强总理签署国务院令,《条例》正式公布并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规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审批、强化排污单位主体责任、加强排污许可事中事后监管等作出详细规定。《条例》的颁布实施,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实践,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排污许可制度改革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将为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落实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推进国家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黄润秋强调,“十四五”时期,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将进入减污降碳协同治理的新阶段,排污许可制度改革也将进入提质增效新阶段,必须准确把握排污许可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要求。要构建好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推动排污许可制度与环境影响评价、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环境统计、环境执法等相关制度全联动,覆盖排污许可管理全要素,贯穿固定污染源监管全周期,以更完善的制度保障高水平管理。要将排污许可执法检查纳入生态环境执法年度计划,推动监管、监测、执法有效联动、闭环管理,提高执法效能和依法行政水平,以更严格的监管促进高效能治理。要坚持干劲不能松、改革不能等、帮扶不能停,以更有力的行动推动高标准落实。 黄润秋指出,“十四五”时期,要贯彻落实好《条例》,努力破解制约工作开展的热点、难点、痛点问题,全面落实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推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一是实现从“全”到“准”、从“基础”到“核心”、从“排污许可”到“排放管理”的“三个转变”,构建管理更加高效的制度体系。二是做到企业自证守法、政府依证监管、社会共同监督,构建权责更加清晰的治理体系。三是将排污许可证作为固定污染源监管执法的主要依据,依法严惩典型违法行为,强化信用约束,构建责任追究更加有力的监管机制。四是制定修订相关规范,改革重点地区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量许可方法,优化排污许可证内容,构建更加科学精准的技术规范体系。五是优化完善排污许可信息平台,加强信息共享,继续推进目标考核、包保帮扶等工作机制,强化宣传培训,构建基础更加完备的保障体系。2021年,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加大各项投入,制定工作实施细则,确定阶段目标, 细化工作安排,在强化监督执法、加快制度融合、提升大数据应用水平、做好企业普法等方面加大力度,确保《条例》顺利实施。 会议由生态环境部副部长叶民主持。 会上,生态环境部有关司局主要负责同志对《条例》立法过程及主要内容、排污许可管理工作进展和排污许可执法监管工作进展进行了介绍。 会议在生态环境部机关设主会场,在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副省级城市生态环境厅(局),各地市级生态环境局、县级生态环境分局,京内外各派出机构和直属单位设分会场。 生态环境部机关各部门、在京各派出机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会。京外派出机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地方生态环境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及排污许可管理、法治、执法相关工作人员,在分会场视频参会。
全国宣传贯彻《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视频会议召开
【概要描述】 2月24日,全国宣传贯彻《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视频会议召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围绕贯彻实施好《条例》,分析形势、明确任务,推动排污许可工作迈上新台阶。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出席会议并讲话。
黄润秋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大力推进排污许可制度改革。党的十八届三中、五中全会以及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都对建立统一公平、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制度提出明确要求。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凸显了这项制度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意义和重要作用,为坚持和完善排污许可制度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黄润秋指出,今年1月24日,李克强总理签署国务院令,《条例》正式公布并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规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审批、强化排污单位主体责任、加强排污许可事中事后监管等作出详细规定。《条例》的颁布实施,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实践,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排污许可制度改革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将为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落实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推进国家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黄润秋强调,“十四五”时期,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将进入减污降碳协同治理的新阶段,排污许可制度改革也将进入提质增效新阶段,必须准确把握排污许可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要求。要构建好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推动排污许可制度与环境影响评价、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环境统计、环境执法等相关制度全联动,覆盖排污许可管理全要素,贯穿固定污染源监管全周期,以更完善的制度保障高水平管理。要将排污许可执法检查纳入生态环境执法年度计划,推动监管、监测、执法有效联动、闭环管理,提高执法效能和依法行政水平,以更严格的监管促进高效能治理。要坚持干劲不能松、改革不能等、帮扶不能停,以更有力的行动推动高标准落实。
黄润秋指出,“十四五”时期,要贯彻落实好《条例》,努力破解制约工作开展的热点、难点、痛点问题,全面落实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推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一是实现从“全”到“准”、从“基础”到“核心”、从“排污许可”到“排放管理”的“三个转变”,构建管理更加高效的制度体系。二是做到企业自证守法、政府依证监管、社会共同监督,构建权责更加清晰的治理体系。三是将排污许可证作为固定污染源监管执法的主要依据,依法严惩典型违法行为,强化信用约束,构建责任追究更加有力的监管机制。四是制定修订相关规范,改革重点地区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量许可方法,优化排污许可证内容,构建更加科学精准的技术规范体系。五是优化完善排污许可信息平台,加强信息共享,继续推进目标考核、包保帮扶等工作机制,强化宣传培训,构建基础更加完备的保障体系。2021年,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加大各项投入,制定工作实施细则,确定阶段目标, 细化工作安排,在强化监督执法、加快制度融合、提升大数据应用水平、做好企业普法等方面加大力度,确保《条例》顺利实施。
会议由生态环境部副部长叶民主持。
会上,生态环境部有关司局主要负责同志对《条例》立法过程及主要内容、排污许可管理工作进展和排污许可执法监管工作进展进行了介绍。
会议在生态环境部机关设主会场,在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副省级城市生态环境厅(局),各地市级生态环境局、县级生态环境分局,京内外各派出机构和直属单位设分会场。
生态环境部机关各部门、在京各派出机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会。京外派出机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地方生态环境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及排污许可管理、法治、执法相关工作人员,在分会场视频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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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4日,全国宣传贯彻《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视频会议召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围绕贯彻实施好《条例》,分析形势、明确任务,推动排污许可工作迈上新台阶。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出席会议并讲话。
黄润秋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大力推进排污许可制度改革。党的十八届三中、五中全会以及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都对建立统一公平、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制度提出明确要求。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凸显了这项制度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意义和重要作用,为坚持和完善排污许可制度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黄润秋指出,今年1月24日,李克强总理签署国务院令,《条例》正式公布并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规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审批、强化排污单位主体责任、加强排污许可事中事后监管等作出详细规定。《条例》的颁布实施,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实践,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排污许可制度改革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将为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落实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推进国家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黄润秋强调,“十四五”时期,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将进入减污降碳协同治理的新阶段,排污许可制度改革也将进入提质增效新阶段,必须准确把握排污许可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要求。要构建好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推动排污许可制度与环境影响评价、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环境统计、环境执法等相关制度全联动,覆盖排污许可管理全要素,贯穿固定污染源监管全周期,以更完善的制度保障高水平管理。要将排污许可执法检查纳入生态环境执法年度计划,推动监管、监测、执法有效联动、闭环管理,提高执法效能和依法行政水平,以更严格的监管促进高效能治理。要坚持干劲不能松、改革不能等、帮扶不能停,以更有力的行动推动高标准落实。
黄润秋指出,“十四五”时期,要贯彻落实好《条例》,努力破解制约工作开展的热点、难点、痛点问题,全面落实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推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一是实现从“全”到“准”、从“基础”到“核心”、从“排污许可”到“排放管理”的“三个转变”,构建管理更加高效的制度体系。二是做到企业自证守法、政府依证监管、社会共同监督,构建权责更加清晰的治理体系。三是将排污许可证作为固定污染源监管执法的主要依据,依法严惩典型违法行为,强化信用约束,构建责任追究更加有力的监管机制。四是制定修订相关规范,改革重点地区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量许可方法,优化排污许可证内容,构建更加科学精准的技术规范体系。五是优化完善排污许可信息平台,加强信息共享,继续推进目标考核、包保帮扶等工作机制,强化宣传培训,构建基础更加完备的保障体系。2021年,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加大各项投入,制定工作实施细则,确定阶段目标, 细化工作安排,在强化监督执法、加快制度融合、提升大数据应用水平、做好企业普法等方面加大力度,确保《条例》顺利实施。
会议由生态环境部副部长叶民主持。
会上,生态环境部有关司局主要负责同志对《条例》立法过程及主要内容、排污许可管理工作进展和排污许可执法监管工作进展进行了介绍。
会议在生态环境部机关设主会场,在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副省级城市生态环境厅(局),各地市级生态环境局、县级生态环境分局,京内外各派出机构和直属单位设分会场。
生态环境部机关各部门、在京各派出机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会。京外派出机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地方生态环境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及排污许可管理、法治、执法相关工作人员,在分会场视频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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